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于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于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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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于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并于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