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合理补偿的理由大致有:
第一,合理补偿符合我国的国情,中华文化素来就有互惠互利的传统。对供体的亲属进行补偿更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
第二,合理补偿更多地考虑到了供体亲属的感受,体现出社会对供体的关注与支持,更能体现社会公平与团结互助的精神。
第三,合理补偿有助于遏制器官交易和犯罪,并且更加容易实施。由于我国的法律禁止器官交易,因此所有的器官交易都是非正常途径进行,这就增加了供体和受体受到人身伤害的风险。对器官捐献进行合理补偿,供体将会选择更加安全和保险方式进行。
(二)反对合理补偿
仁智见仁智者,针对“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这项规定也存在着另外一种声音,即:反对合理补偿。这些反对合理补偿的人他们的主要理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由于目前器官捐献的操作过程并不透明,公平性很难得到保障,难免会有有钱人会通过提高补偿的方式变相优先获得与其相匹配的器官。
第二,进行补偿不一定会遏制器官交易,反而会推动器官交易。合理补偿掌握不好就会变成器官交易,穷人更容易被“圈”取器官。
第三,器官捐赠既然是捐赠,就不应该索取回报,因为捐赠几乎都是无偿的。
综合正反两方面的观点来看,目前就器官捐赠的合理补偿并没有达成共识。对于器官捐献这一利他的慈善行为,我国法律并没有做出定性,对器官供体的补偿或者救济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造成了反对者的担忧。
事实上,制约我国器官捐赠的因素并不仅仅是合理补偿这一方面。传统的文化观念深刻地影响着器官捐赠的进行。此外器官捐献的透明度也影响着人们的捐献意愿。因此,要想激励和推进我国的器官捐赠,合理补偿并不是真正的解决之道。然而,建立起器官捐赠的合理补偿机制,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器官的捐赠。
二、器官捐赠合理补偿遵循的原则
器官捐赠合理补偿,首先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
器官捐献和接受双方都应当本着自己的意愿而行,尤其是捐献者,不能强行索要补偿,更不应当用撤销捐赠为由要挟接受方进行补偿。现实中很多器官接受者亲属不愿见捐献者亲属,很大一部分的原因就是担心其索要补偿。接受者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已经花费了大量钱财,在这种情况下被索要补偿几乎是捉襟见肘、雪上加霜。补偿方式、补偿对象、补偿数量等因素,都应当双方自愿。
(二)合理原则
器官作为人体的组成部分,不能够作为物进行交易。自然人死亡之后进行器官捐赠,接受方对其亲属或者指定的人进行补偿,应当符合合理原则。这主要是针对补偿方而言,补偿方不能因为补偿捐献方而继续承受更大的经济负担。捐献方同其不捐献相比,能够得到接受方的补偿,无论多少都算是合情合理。
(三)公序良俗原则
捐赠方和接受方的行为和目的不得违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摘取人体器官进行移植除了涉及医疗方面的程序之外,也涉及到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不仅仅是公益,不仅仅是利他行为,也具有人道主义的特质,因此需要双方妥善维护。任何情况下都要体现出对捐赠者的尊重和礼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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