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就业相关的是《就业促进法》,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与劳动相关法律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年休假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
大学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平等,自由地获得就业机会,依法保有所获得就业机会的权利以及公平待遇权等。
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形劳动者须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作为即将踏入社会的大学生,有选择就业的权利,也可以自行选择到哪家单位就业,但一旦确定单位并与之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就应该尊重合约精神,诚信履行签订的协议,毕竟招聘单位在招聘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及财力,如果毕业生违约不去单位报到工作,将给单位带来一定的成本损失,且会导致单位需另行招聘人员来替代,违约行为会严重干扰了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
如果毕业生们觉得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单位确实不合适自己,或者自己已找到更合适自己的新单位,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必要时也可以请校方介入协商,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协议后再与新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在没有附件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先入职,入职后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更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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