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享有的主要就业权益有:获得招聘信息的权利(就业指导权;被学校推荐的权利;自主选择职业权;平等、 公平就业权;知情权;违约求偿权。
相关的法律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
对于职业适应是每个大学生实习后的必经路程,我们要有一个由大学生到职员的角色转换,要能够适应新环境和有一个良好的人际交往,并且要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精神。
接着,关于职业发展我们要在学会为以后的发展务实基础,有创业精神。
作为大学生在就业时候我们应当学会保护好自己。
首先,我们要认真签订就业协议书,发挥协议书的作用。
第二,我们要遵循市场规则 ,防止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现象的出现。
无论是接受面试还是笔试,都应该遵循"真诚、信实、平等”的原则,以自身实力参与竞争。要有风险意识,对于有些用人单位招聘人员,明显夸大优厚条件,以高新和高福利吸引人才的做法要有警戒心,预防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第三,我们要善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侵犯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应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我们应当警惕,防范就业陷阱。
要学会仔细鉴别各类就业信息,有效识别就业陷阱:了解国家有关就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慎重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约定条款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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