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这部电影的主人公是弗洛伦斯,讲述了一个良善勇敢、以书为伴的寡妇,书籍的存在滋养了她的思想,享受了大量书籍带来的彻悟后,她决定了她要在这个小镇上开一家书店。弗萝伦丝开书店的阻力还远远不止于此,银行经理也不肯贷款给她,因为看不出书店有啥能挣钱的潜质。但弗萝伦丝是一个坚强不易妥协的女性,她认定的事情,就一定要做成。为了省钱,她买下了一间镇上闲置了多年的老屋。屋里水管不通、小鸟筑巢、房顶塌了一半,还有一股老鼠屎的臭味。但在弗萝伦丝精心的布置下,书店很快开张了,弗萝伦丝给书店取了一个很符合实际的名字:“老屋书店”。所以后面书店建成后她多么的激动和兴奋。随着书店的名声越来越大。她也受到了排挤和敌意。最后被赶出了城镇。每一个小镇居民,包括她的律师、银行经理、鱼店老板、加玛特夫人,都在自家的窗户后边,以一种阴险冷漠的表情,注视着弗萝伦丝的背影离开。唯有小女孩克里斯汀,手捧着弗萝伦丝曾经推荐她看的那本小说《牙买加的飓风》,气喘吁吁地跑到码头来送别。一个有勇气追求的梦想的女人与保守社会的激烈斗争。最终让我们明白了只有有书店,人就不会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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