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服饰以土布制作,男女装均为无领反膊,右襟下开至腰转中,衣襟镶滚色布边,俗称“反膊衫,男女裤式相同,俗称“牛头裤”。民国时期男装改为对襟唐装。女衫长至膝盖,镶嵌裩边.并佩戴银牌、银链、银锁、穗形针筒等饰物,腰束红布。妇女头饰为特殊的“高顶式”。以竹壳为内托,裹以白布,后包蓝黑布,•最后以半尺宽的红绳缠外,与瑶族“塔式尖头”头饰类似。相传在明代当地瑶族妇女被迫嫁给俍兵为妻,力争将头饰制成高顶,在头饰里包白布象征给亲人戴孝,后沿习下来新娘盛装要披刺绣披肩和佩戴银锁.头发梳成髻俗称“凤头”,覆上双鱼、仙鹤等造型的银饰,俗称“凤
头大髻”。壮族服饰与广西其它地区的壮族服饰有较大的区别,其形状和制作工艺别具一格。壮族服饰已有400多年历史,具有鲜明的瑶文化积淀,融合了壮瑶服饰文化,形成别具一格的服饰艺术特色与风格。
据《明史•地理志》、《蛮司合志》《皇清职贡图》等史籍记载,明代中期,南乡就已有壮族俍兵迁入定居。另据南乡壮族人士珍藏的《六十兄弟落籍分关书》载:壮族二十姓,六十人于明代嘉情四十二年(1563年)在南乡分配田
地。南乡壮族为桂西迁来的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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