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通过宪法修正案,推进制定监察法等反腐败国家立法;编纂完成民法典,创制性运用宪法制度和宪法规定应对治国理政中遇到的重大风险挑战;国家安全、卫生健康、公共文化等重要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相继出台;涉外领域立法持续加强等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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