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将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把公众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监督,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监督工作,通过人大监督保证国家机构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人民的意志行事,谱写好新时代我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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