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其中,以法律的形式护航人民民主,使“全过程”的应有之义得到强调。这对人大工作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在人大工作中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落实,是各级人大都要思考的问题。中国式民主的有效运行,也是对民主表现形式的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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