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临床上的一线抗结核化疗药物为异烟肼(INH)、利福平(RFP)、吡嗪酰胺(PZA)、*丁醇(EMB)、链霉素(SM)。这些药物对结核杆菌具有强大的抑制和清除作用,可通过不同的方式杀灭结核菌。医生会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制定药物治疗方案。用药原则为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和全程。早期:一旦发现和确诊后立即用药治疗。联合:根据病情及抗结核药的杀菌机制,联合两种以上的化疗药物,以保证疗效。适量: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健康状况选择合适的用药剂量。规律:患者需严格按照治疗方案规定的用药剂量和方法,有规律地坚持治疗,不能随意更改用药方案甚至随意停药,亦不能随意间断用药。全程:指患者必须按照治疗方案所定的疗程坚持用药。标准方案可分两个阶段,2个月的强化期和4~6个月的巩固期。标准化治疗方案:初治初治是指从未因结核病应用过抗结核药物治疗的患者,或正进行标准化疗方案规则用药而未满疗程的患者,或不规则化疗未满1个月的患者。初治者化学药物治疗分为2个月强化期和4个月巩固期。复治复治是指因结核病不合理或不规则用抗结核药物治疗一个月及以上的患者或初治失败和复发患者。复治患者应进行药敏试验,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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