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体现了一种“崇高”的德性人格。按照行为主体对待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态度与方式来判断,人的德性可分为三个层次,即正直、美德和崇高。“崇高”德性就是超越权利与义务的社会性分配而具有奉献精神。雷锋精神中蕴含的对于社会和他人的“给予”“爱”“牺牲”等品质,就是崇高德性的具体体现。雷锋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公而忘私、集体主义等品质,诠释了共产主义道德的具体内涵和形态。在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的新时代,雷锋精神依然是昭示公民道德建设方向和高度的灯塔,是引领全体社会成员追求崇高道德品质的精神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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