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美育即审美教育。审美是人对具有美感的自然或人造审美对象进行感知、享受、判断和评价以及创造美的行动过程,帮助人们形成这样一种行动能力的教育则是审美教育。由此看来,审美教育乃是美育的本义。在《意见》中,美育这一本义被拓展为:“美育是审美教育、情操教育、心灵教育,也是丰富想象力和培养创新意识的教育,能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这一定义使美育依托审美教育形成了全面育人的氛围,有利于发挥立德树人、培根铸魂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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