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之后,1988年、1993年、1999年、20 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不仅仅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穿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和感觉没有对法律那么强烈。其实,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无处不
在。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