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无论我们用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圆,但“圆”这个概念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把“圆”看成是一种关于正义的隐喻,那么每一个画“圆”的决定都是一种与正义有关的追求。我们无法实现完美的正义,正如我们不能画出完美的圆圈。
《圆圈正义》这本书拓宽了我们思考问题的广度,罗翔老师通过将实际案例与道德、法律相结合的方式,坦诚而又尖锐的展示了法治社会下权力、正义、人性的碰撞,使我们不再迷信既有的完美定论,学会在复杂的问题中抽离出价值来进行协调,通过对正义的实践和追求,达到不断趋向“完满正义”的目标。
“法律是灰色的,但是法律之树长青;法律是冰冷的,但法律人是有温度的。”作为法律人,我们要胸怀公正,心怀良善,始终不忘初心,坚守“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的信仰,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常说“你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与其说,这是一种论断,不如说这是一种精神,一种信仰。而这种信仰,是每一个法律人应当永存于心的。任何僵化的执法不当或裁判不公,都会违背法律之正义精神。对于法律人而言,既要恪守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又要坚守法治的人文情怀和人道主义,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通过每一个案件体现法律的克制和仁慈,体现法律的善良和宽容,体现法律正义对人类的终极关爱。在工作过程中,既要依法,不能有法外之情,但也要体现法治的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
英国保守主义大师詹姆斯·斯蒂芬曾说过:我们立于大雪弥漫、浓雾障眼的山口,我们只能偶尔瞥见未必正确的路径。我们待在那儿不动,就会被冻死;若是误入歧途,就会摔得粉身碎骨。我们无法确知是否有一条正确的道路。我们该怎么做呢?“你们当刚强壮胆”,往最好处努力,不要说谎,我们要睁大双眼,昂起头颅,走好脚下的路,不管它通向何方。如果死神终结了一切,我们也拿它没办法。如果事情不是这样,那就以大丈夫气概坦然走进下一幕,无论它是什么样子,不要做巧舌之辩,也不要掩饰自己的真面目。
没有人会因为画圆不够圆就想取消圆圈,完满的正义虽不可得,但正义必将是我们不断追求的目标。唯愿你我法律诸君有这样的勇气,不悲伤、不犹豫、不彷徨。今早雾霾蔽日,但是不要害怕,太阳依旧在云端。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