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发布于:2022-07-09 14:52:28
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既有效应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又从突出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多措并举稳定经济发展、抓住契机建立健全相关长效机制和超前谋划防范化解潜在风险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要认真做好特殊人群生活保障。要对城乡居民健康、生活、工作等情况进行摸排、登记,重点关注贫困户、低保户、低收入人群及无固定收入人群,切实做好有关困难群体各类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帮助身患疾病的群众正常看病、养病,顺利度过疫情防控期。 二要积极做好就业保障工作。充分运用人力资源线上服务平台,加强就业和人员流动监测,对受疫情影响就业困难的城乡居民提供“一对一”就业指导,出台特殊时期就业保障具体措施,明确企业不得因疫情期间人口流动限制随意辞工,政府适当给予企业补贴,保障劳动者权益。大力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扩增就业岗位。加快落实减费降税措施,降低企业成本,减少失业人口数量。 三要切实做好社保兜底保障。在保费缴纳方面,允许确有困难的城乡居民、企业职工缓交社会保险费。在医疗保障方面,对感染新冠肺炎的城乡居民实施一年医疗救助优惠,降低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在失业保障方面,严格落实社会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登记、保障制度。 四要针对性做好农村重点保障。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严格执行“绿色通道”制度,确保“菜篮子”产品正常流通。做好疫情后期农村就业情况监测和就业岗位扩增,增加农民就业机会,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补贴农村,保障农民收入。 五要统筹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不能因疫情影响脱贫攻坚各项目标的实现。要密切关注因疫情导致收入减少或失业的农村务工人员,通过“一对一”帮扶,帮助其就业,提高收入,确保贫困群众不因“疫”致贫、返贫,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决战脱贫攻坚取得最终胜利。 第二,要多措并举稳定经济发展。 一要增加有效投资。及时规划建设一批综合交通、物流、能源、水利、物流、城乡公共服务、疫情防控、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体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点部署5G、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促进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新基建”。细致梳理现有项目情况,谋划增加项目储备,督促推动在建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拉动有效投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二要着力稳定工业经济发展。抓紧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围绕重点物资供给保障和医药卫生领域,全力支持企业抓紧恢复生产、稳定生产、扩大生产、升级生产,形成经济增长拉动力。以先进制造、绿色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等产业为载体,以“建链、补链、强链”为目标,强化创新技术供给,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国有和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探索建立专利、软件著作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强化金融供给,保障工业经济稳定发展。 三要精准施策加快推进生物医药、日用品加工生产等相关产业发展。鼓励引导资金投入医药医疗产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形成“政—企—研—校”相融合的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打造生物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大力推进生物制药、化学制药、医疗器械等产业发展。深入分析研究生活必需品供给、*、运输、存储等关键环节,将日用品特色产业落地发展作为产业脱贫重点项目,与农业农村发展紧密结合,合理进行产能布局,鼓励引导各地研究制定生活必需品、日用品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加快项目审批进度,促进防护服、手套、口罩、防护镜等生活必需品、日用品特色产业发展。 四要多点发力加快培育消费市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引导优质消费商品和服务聚集发展。加快开发自有消费资源,引导支持品质提升和品牌创建,扩大特色消费产品供应。围绕健康养老、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养生和中医药等研究部署重大项目,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五要发挥财政积极作用补贴受损行业。研究制定对旅游、餐饮、住宿、交通运输等受冲击较大行业的倾斜扶持政策措施,在合理区间内实施更大范围、更大限度的减税降费,实现减征、免征或缓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对出租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或降低征收定额,帮助受冲击较大的产业渡过难关,降低疫情对相关行业的影响,促进相关产业恢复发展。采用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减免2—3个月贷款利息等方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六要加强对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根据疫情防控动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态势,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科学施策激发经济活力。充分预估疫情对经济社会的滞后影响,坚持多措并举,通过政府引导、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手段,全力避免经济出现大的波动,守住经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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