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9时至21时,金华义乌市报告新增4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为阳性,均为集中隔离发现。详情↓↓
关于义乌市新增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报
8月17日9时至21时,义乌市报告新增4例初筛阳性人员,经复核为阳性,均为集中隔离发现。现正落实相关场所管控及消毒等防疫措施。“8.2”疫情发生以来,义乌市累计报告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693例,其中9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0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7天内有市外高中低风险区所在设区市或市内高中风险区、重点场所等旅居史的,尽快通过“义乌防疫”二维码或村(社区)进行申报。请静默区域内的市民遵守有关静默要求 ,加强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主动配合参加全市核酸检测,确保区域内“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其中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红码人员请提前向村居报备,由专业技术人员上门采样;黄码人员通过采样点“黄码通道”参加采样;流调后接到通知要求做好防护等待隔离转送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按照所接到通知要求落实,不得出门参加检测)。不配合上述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022年8月18日0时起,解除部分静默管理区域。详情↓↓
关于解除义乌市部分区域静默管理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我市区域核酸筛查结果和省市专家组意见,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8日0时起,解除部分静默管理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静默管理的范围:佛堂镇(除塘下洋村)、上溪镇(除南平村)、大陈镇、义亭镇(除王阡行政村王阡一村自然村549号、563号、585-588号、593号、595号、598号、600号、678号)、稠城街道(除城南河-稠州西路-稠州中路-义东路-工人北路-宾王路-城中北路-城北路-义乌江-城南*围区域)、国际商贸城区块、稠江街道(除江湾村、上崇山村)、后宅街道(除北站社区、洪深社区、群英社区、起航社区、金城社区、万锦城)、廿三里街道,以上区域涉新马路菜市场疫情人员居所所在楼栋除外。
二、解除静默管理的区域,实施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1.有序恢复农贸市场、商超、便利店、理发店、洗衣店等民生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超按容载量30%实行限流开放。各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各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防人员聚集,督促入场人员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室、洗(淋)浴、足疗按摩店、KTV、酒吧、网吧、游戏厅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养老服务机构、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各类宗教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暂停开放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管理。
2.村(社区)继续守好“小门”,严格执行“一门一岗”,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进入小区人员须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婚宴、夜市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患者接诊处置流程。个体诊所、门诊部发现“十大症状”患者,应通过电话向所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患者应通过扫描“十大症状*”二维码,进行自主申报,切实发挥监测预警“哨点”作用。各类药店继续停售“四类药品”,有发热(腋温≥37.3℃)、干咳、咽痛等新冠疑似症状的,应通过“义乌防疫”微信小程序主动报告。
5.在压实“四方责任”基础上,有序放开物流、电商、商贸、工业等企业生产经营,坚持“谁经营谁负责”原则,从严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
6.恢复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运行(具体开通时间以通告为准),仍执行非必要不离义来义,确需离义人员须持72小时内三天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解除隔离人员凭《解除医学观察意见书》。来义返义人员需提前通过“义乌防疫”微信小程序主动申报,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省外来义返义人员需开展一次“落地检”,并配合相应区域的核酸检测。
三、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严格执行戴口罩、一米线、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规定,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定期核酸检测,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7日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调整新冠疫情风险区。详情↓↓
义乌市关于调整新冠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根据当前义乌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8月18日0时起,将义乌市福田街道义乌江北岸—春风大道—商城大道—施工便道—学生路—紫金北路—商城大道—白岸头村东侧—白岸头村南侧—城北路—阳光大道—义乌江北岸合围区域,从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全市的中风险区(3个):
1.江东街道全域。
2.稠城街道城南河-稠州西路-稠州中路-义东路-工人北路-宾王路-城中北路-城北路-义乌江-城南*围区域。
3.义亭镇王阡行政村王阡一村自然村549号、563号、585-588号、593号、595号、598号、600号、678号。
以上中风险区内的保供、医院、维持社会安全民生秩序基本运行的单位不纳入封控。
实行静默管理的区域继续执行“足不出区”,生活物资配送到点,错时取物和参加核酸采样等要求。中风险区仍执行现有管控措施。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