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壶是中国古代士大夫宴饮时做的一种投掷游戏,也是一种礼仪。在战国时期较为盛行,尤其是在唐朝,得到了发扬光大。投壶是从先秦延续至清末的中国传统礼仪和宴饮游戏,投壶礼来源于射礼。由于庭院不够宽阔,不足以张侯置鹄;或者由于宾客众多,不足以备弓比耦;或者有的宾客的确不会射箭,故而以投壶代替弯弓,以乐嘉宾,以习礼仪。宋吕大临在《礼记传》中云:“投壶,射之细也。燕饮有射以乐宾,以习容而讲艺也。”
投壶是把箭向壶里投,投中多的为胜,负者照规定的杯数喝酒。《醉翁亭记》中的“射”指的就是“投壶”这个游戏。
投壶既是一种礼仪,又是一种游戏。《礼记》、《大戴礼记》都有《投壶》篇专门记述。投壶礼举行时,宾主双方轮流以无镞之矢投于壶中,每人四矢,多中者为胜,负方饮酒作罚。《左传·昭公十二年》载:“晋侯以齐侯宴,中行穆子相,投壶。”在两国诸侯宴饮中也举行投壶,可见,投壶在春秋时代已成为一种正规礼仪。
投壶源自于射礼,郑注《礼记》云:“投壶,射之细也。”又司马光《投壶新格》云:“其始必于燕饮之间,谋以乐宾,或病于不能射也,举席间之器以寄射节焉。”由此可知,投壶是由于场地因素或个人因素的限制不能举行射礼而采取的权宜之计。因此投壶与射礼在仪节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二者都以司射为仪式的主持者,二者都用《狸首》为节等等。作为礼仪的一种,投壶不仅继承了射礼的仪节,还继承了射礼正己修身的礼义,正如清徐士恺《投壶仪节》云:“投壶乃射礼之变也。投壶之礼,需将箭矢的端首掷入壶内才算投中;要依次投矢,抢先连投者投入亦不予计分;投中获胜者罚不胜者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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