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每年的5月1日定为劳动节,向广大的中国劳动者表示肯定与尊重。新中国刚成立那会儿,人们争先恐后的参加义务劳动,生怕别人做的比自己多,不计报酬,不论地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劳动方式在不断变化,但劳动的精神永远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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