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的实践证明,人类改造自然、发展生产,必须同时注意自然界的“报复”。环境保护工作就是要以政策、法律形式作出具体规定,并尽力实施这些规定,否则人类的生存环境就会遭到破坏。 自然资源的破坏,有的要几十年、上百年才能恢复,有的则难以逆转。尽管人类正在采取许多局部性保护措施,但一些珍贵动植物还在继续走向灭绝。 实践还证明,生产建设和生态平衡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是经济建设中的战略性问题。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比例关系失调,花几年功夫可以调整过来。而生态平衡遭到破坏,没有十几年,几十年,甚z上百年的时间是难以调整过来的。这样来分析问题,才能更深刻地认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性。 一切环境保护工作者、生产部门的领导者和广大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都要既有生产观点,又要深刻认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在发展生产的过程中搞好环境保护,保护环境也要促进生产发展,作到环境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坚持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为人民创造一个美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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