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诈教育学习内容
一、参与诈骗类型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收款二维码,并按照收款比例提成。2.办理实名手机卡、银行卡借于他人使用,存在实施*“两卡”行为。
3.本人实名注册有结算功能的第三方账号(微信账号、 QQ 账号、支付宝账号)租赁、*,供犯罪嫌疑人利用实施犯罪。
4.在本地 QQ 群、微信群等社交群内,发布未经证实的广告,特别是*、贷款类诈骗广告。
5.在网上*不实商品,赚取高额利差。
6.实名注册公司*、转借他人经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其他涉嫌参与诈骗活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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