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d Consumer Rights Day)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中消协发布2023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选择这样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保护消费者的活动。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罗达房·帕金所说:“每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应列入世界范围的为消费者权利的保障而斗争的行列。”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消费者而发出的声音,并且获得为未来的任务而努力的精神动力。
“霸王条款”往往出现于“格式条款”中。“格式条款”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在生活中遇到格式条款,比如在银行办理业务,通常都是在格式条款上签字;*很多服务或者产品的时候,拿到的也都是所谓“公司通用”“不可修改”的格式文本。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商品或者服务的提供方非但未对格式予以说明,反而会在消费场景下告诉消费者:”你不用多看了,我们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该行为显然是有违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在签署旅游合同、金融产品合同、中介服务合同等场景下时有发生,消费者在签署前应当仔细阅读,遇到问题大可询问,从而明明白白消费。发生纠纷后,也不要仅仅认为自己当初签署过白纸黑字的合同里就觉得只能忍气吞声,只要格式条款的提供方有违公平原则、未尽解释义务,或单方面免除了自身的责任或者加重了另一方的责任,作为消费者就依然可以据理力争。
如今,不少经营者为了绑定忠实用户,都会建议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消费者可能由此享受一定的折扣或优惠。这本是一件可以让经营者、消费者双赢的举措,但往往因为经营者的不规范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常见的预付卡陷阱包括: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之后,经营者的服务质量降低、肆意变更预付卡使用规则、或者单方面调整经营模式等;有甚者,甚至可能出现经营不善、卷款而逃的情况。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时务必理性,对于经营者提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内容要严厉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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