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实施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从今年开始到2025年年底,修复治理废弃矿山1万余座,完成治理面积43.7万亩,实现全省废弃矿山全覆盖、治理任务全清零。今年计划完成治理面积12.6万亩,其中复绿面积8.2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治理面积6.8万亩,复绿面积4.1万亩。
针对我省存在的生态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在科学开展生态系统现状综合评估等14项专题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了生态修复规划方案,部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重点工程,明确了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在推进海洋生态修复上,我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了14个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完成修复滨海湿地4.27万亩、岸线岸滩整治修复47.33公里。实施丹东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完成修复滨海湿地855亩、海岛岸线整治修复1.68公里。组织实施锦州凌海和大连庄河两个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截至目前,这两个项目共完成海岸带整治修复3.05万亩、海岸线整治修复8.8公里。
我省持续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争取20亿元中央专项资金,实施期为2021年7月至2023年年底。工程全部完工后,修复面积可达到130.8万亩,截至目前,累计完成生态保护修复面积105.5万亩。同时,生态修复水源涵养区1.65万亩,林草等植被生态覆绿2.07万亩,修复湿地3373亩,修复河道和岸堤分别达230.92公里、233.28公里。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接续推进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完成辽河流域生态修复总面积130.76万亩,修复滨海湿地3.37万亩,整治修复岸线15.6公里。消除阜新百里矿区地质灾害隐患,完成治理任务2.48万亩。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十四五”末力争绿色矿山总量达420座,并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复绿行动,实现应种尽种、应绿尽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