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是中国清政府代表奕劻、李鸿章与英、美、俄、法、德、意、日、奥、比、西、荷十一国外交代表,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于光绪二十七年(辛丑年)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赔偿这些国家的损失及军费,达4.5亿两白银,相当于当时的每一个中国人赔偿一两银子。条约还规定,赔款分39年还清,加上利息,达到了9.8亿两白银。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我经常看中国近代的一些史料,一看到落后挨打的悲惨场景就痛彻肺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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