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应坚持如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三)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公开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借助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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