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 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修改历程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通过。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未成年人保护法提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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