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地位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奋斗实践中做出的正确选择,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之意。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发展进入到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挑战,各种发展陷阱、疑难杂症、两难命题摆在我们面前。复兴路上,没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就会进退失据、贻误战机,甚至出现颠覆性失误。这方面苏共就是教训。
当年戈尔巴乔夫修改宪法,取消了苏共的领导地位,又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放弃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造成党内思想极大混乱,使党丧失了组织力、领导力、凝聚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伟大工程,要结合伟大斗争、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来进行,确保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在党章和宪法中对党的领导地位作出规定,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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