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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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云南农业大学-孙施雨发布于:2021-11-22 15:31:25
1.个人总结。每位学生必须按照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向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提供奖励分的原始依据。 2.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组织全班同学对本班每位同学进行德育和能力互评;班主任对本班的每位同学进行思想品德评议。 3.班级审议和评分。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别计算出德、智、体、能的测评成绩,根据权重系数,合成该生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出全班名次。 4.公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经过审查核准和换算后,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含综合素质测评总分以及全班名次)以书面形式在班级内公示。学生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对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如有疑问,可以向本班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提出,由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进行复查,并在三日之内作出答复。经过复查,确有错漏者,经过班级测评小组集体复核后,予以更正。 5.审批与备案。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对各班的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进行审定,填写好有关表格及材料后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学院留存。 怎兰年测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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