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2月19日
*主持召开最高国务会议第二次会议,发表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任务的谈话。谈话指出: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后,有些人认为政协的作用不大了,政协是否还需要成了问题。现在证明“通过政协容纳许多人来商量事情很需要”。谈话认为,政协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也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如果把政协全国委员会也搞成国家机关,那就会一国二公,是不行的。要有区别,各有各的职权。谈话提出: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它的成员主要是党派、团体推出的代表。
关于政协的任务,谈话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协商国际问题。(二)商量候选人名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人民选举的,但各党派、团体要先进行协商。(三)提意见。当前主要是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提意见。社会主义改造是很纷繁的,各种工作就要协商。(四)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五)学习马列主义。我们不提*思想。如果把*思想同马列主义并提,有人会以为是两个东西,为了不使发生误会,就不提*思想。各国共产党都有一些自己的但仍是马列主义的东西。
*的上述意见,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等问题,阐明了政协与人大、政府机关相互配合的关系问题,统一了各方面对政协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为长期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这篇谈话收入《*文集》第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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