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学习
共享课程
集体备课
考试公示
领课群
排行榜
登录
注册
课群话题
>
话题详情
物权的效力
来自
西南医科大学-周子渲
发布于:2021-11-01 12:41:35
1.优先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 2.追及效力(无论物之辗转,可追及行使效力;例外:善意取得的除外) 3.排他效力(同一物上禁止存在两个以上权利冲突)
点赞 (0)
回复
发布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