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报道】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根据监管线索,再经过对税收大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查实艺人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最后,艺人邓伦因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又是一例以亿为单位的处罚。
大家还记得薇娅的“罪名”,其中之一就是:改变收入性质,将个人劳务所得变为经营所得。
确实,带货主播、演艺明星等高收入群体,其偷逃税款模式的主要手法就是“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
此话怎讲?
比如说,这些高收入群体,每年“个人劳务”实际收入1千万。
这1千万,按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纳税,适应税率45%,得缴纳个人所得税450万元。
可是,当他们“转换收入性质”,把这1千万属于“个人劳务”的收入,全部放在工作室或个人独资企业名下时,就可以按“核定征收”模式纳税。
为此,他们就需要“虚构业务”,签假合同什么的,以证明这1千万是“公司收入”。
在这种“核定征收”模式下,一般只需交几十万的税即可,所以,两者相差大了去了!
不过,相信国家税务局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从今年1月1日起,连个人投资PE,都一律适用“查账征收”计征。
看起来,今后都将统一采用“查账征收”模式计征个人所得税,也许只有这样,才最客观、公正、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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