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里走”。一句话说明了学雷锋活动在近些年来流于形式。一些单位和地方在学雷锋活动中搞些活动,做些表面文章了事。其实,学习雷锋精神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1963年3月5日*题词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以来,雷锋在亿万人民群众心中,始终是一个光辉的榜样;雷锋精神作为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宝贵财富,深深融入时代精神之中,成为我们时代精神文明的同义语、先进文化的象征。
什么是雷锋精神?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而忘私、勇于献身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是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春天般温暖”的人间关怀;是普通劳动者应具备的顾大局、识大体、刻苦钻研和爱岗敬业的“螺丝钉”精神。周把雷锋精神全面而精辟地概括为“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然而,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自2001年《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作为公民道德最先进的部分——“雷锋精神”似乎被淡化了,提的不再那么响亮了。这10年中,尽管公民道德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也涌现出一大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先进人物,为全社会树立了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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