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王威发布于:2022-03-15 14:10:40
“共促消费公平”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涵义: (一)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价值基础。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明确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遵循“公平原则”。近年来,很多消费领域不公平的问题依然存在,且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消费者要求被公平对待的呼声更加强烈。消协组织要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要在推动解决消费纠纷等常态化工作中促进消费公平,还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积极联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共同促进消费公平,让消费者权益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二)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以及消费业态的快速升级,不同程度上满足了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但是资本的“野蛮生长”和“无序扩张”使得一些平台和经营者违背“科技向善”的*价值追求,对消费者的消费信息、消费心理、消费行为、消费能力等进行不当采集、筛选、使用,破坏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和安全便利、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共促消费公平就是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科技向善”的价值理念,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保障全体消费者享有平等的消费权利,摆脱过度差异化和歧视等带来的消费不公,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 (三)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中央提出要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十四五”规划明确要保障未成年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基本权益。共促消费公平是促进全体消费者的消费公平,既要推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供给,也要强化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特殊消费群体的保护力度,补齐少数民族地区、农村、乡镇和县域地区消费环境的建设短板,使他们享有均等的机会和平等的身份参与消费活动,在基本公共服务消费需求不断满足的基础上跟上时代消费步伐,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 (四)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消费公平不仅包括代内消费公平,同样包括代际消费公平。2021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消费领域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共促消费公平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要倡导消费者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和可持续性消费方式,意味着我们当前的消费要为子孙后代的可持续消费负责,更加关注他们的消费公平诉求,为他们留下更多的地球资源,让子孙后代能够与我们一样公平地享有消费权利,实现更可持续发展。(策划部学习策划部学习策划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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