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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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周雷发布于:2019-11-26 14:47:55
少数同学思想上没有防火安全意识,严重忽视学校的防火安全制度,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火灾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大火无情,法也无情,他们应当受到法纪的处分。*讲过:“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责任,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生存发展的“根”。同样如此,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青年,尤其是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护国家,人民和公共财产的安全,保护他人和自身的安全,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神圣权利和义务。了解,学习和掌握防火知识,协助学校做好防火工作,减少和杜绝火灾的发生,保障安全是实现上述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方面,如果火灾不断,危机人身和财产安全,又怎么能完成大学期间的学习任务,继而担当起重任呢?因而,学生应该学会怎样防止火灾发生: 1、点燃的*、蚊香应放在专用的架台上,不能靠近窗帘、蚊帐等可燃物品。 2、到床底、阁楼处找东西时,不要用油灯、*、打火机等明火照明。 3、学生不要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4、不能乱拉、乱拉电线,随意拆卸电器,用完电器要及时拔掉插销。 5、发现燃气泄漏时,要关紧阀门,打开门窗,不可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6、阳台上、楼道内不能烧纸片,燃放*。 7、吸烟危害健康,学生不要吸烟,躲藏起来吸烟更危险。 8、使用电灯时,灯泡不要接触或靠近可燃物。 学习掌握这些防火灭火的基本道理和常识,对于维护国家,学校和同学们个人的安全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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