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普里查德于1845年用“悖德狂”概括这类人,认为他们心灵中的道德观念和正义原则是高度歪曲和败坏的,自我控制能力丧失或受到严重障碍。J.L.A.科奇于1889年称这类人为精神病理性卑劣。1905年,E.克雷佩林提出“病态人格”概念,并为多数学者所接受。有的学者如K.施内德反对使用“反社会”这一社会或政治术语;H.克莱科雷从1941年起始及随后几十年的研究,对精神病态的特征作了精辟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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