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整体保护为手段,福州非遗传承的成绩亮眼。福州在全省率先实现非遗保护地方立法,出台《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积极推动寿山石雕、脱胎漆器、软木画等非遗项目地方立法。目前,福州共评定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83项、传承人236名、非遗传承示范基地124家。创新推行“二元制”戏曲人才培养机制,“闽剧进校园”项目入围第二届“非遗进校园”十大优秀实践案例。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