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营企业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中国共产党扶植起来的经济成分。它从一出生,就与中国的社会主义存在割不断的血缘关系。没有党和政府的特定政策,就没有民营企业;没有数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民营企业在经济、政治、文化上就没有立足之地;没有全社会的人才、资金、资源和市场的支持,就没有民营企业的发展;没有党和人民的哺育和教育,就没有而今已然成才的民营企业家。民营企业的这种“出身”和成长经历,赋予它以迥然不同于资本主义世界私营企业的新的性质。这一新的性质,就是天然地带有社会主义的因素。有一种现象很能说明问题,就是不少民营企业家拥护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热心于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而兴办的各种公益事业。例如今年的中国企业家文化年会,就是以纪念*诞辰120周年为主题,这在西方是不可想象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其是之谓也。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就要根据生产力受国内外条件的影响而发生的变化,不断地进行自我调节。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可以说是我们党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条件下对我国生产关系作出的一种选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只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没有变,中国经济、社会的社会主义基本性质就没有变。只要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性质没有变,民营企业的存在与发展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为了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形态过渡而准备必要的物质存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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