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日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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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理工大学-徐皓莹发布于:2020-08-21 14:03:00

第一次摆摊

卖出一对耳钉后遭到城管驱赶,回家后出门买了两个冰淇凌,9-12=-3,营业额-3元

第二次摆摊

卖出一个发圈,一个挂饰,营业额2+5=7元

第三次摆摊

换地方(景区大门口广场),幼师阿姨介绍生意加人流量大,营业额80元

七月地摊收入(不计日常冷饮,矿泉水支出)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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