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指出,修改立法法是新时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法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必然要求;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客观要求;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总结新时代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实践经验,更好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的现实需要。立法法修正草案共37条。一是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二是明确合宪性审查相关要求;三是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四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五是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相关内容;六是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和程序;七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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