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尚在2年继续扶持期内的2015年退出户、2016年脱贫户的学生,符合补助条件的继续给予扶持。
二、培训类型、申请条件、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2017年参加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学籍的新生中,属于我区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可申请补助。每生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职业学历教育。参加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中,属于我区雨露计划补助对象的可申请补助。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扶贫巾帼励志班每生每学期补助2000元)。对就读于广东10所“两广”对口帮扶职业教育协作广东招生培养模式试点协作院校的学生,在享受广西扶贫助学补助的基础上,广东按3000元/生/学年的标准补助一、二年级。
三、申请时间和方式
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和职业学历教育新生于7月10日—10月31日登录广西扶贫信息网(http://www.gxfpw.com/)“雨露计划申报系统”,实名注册,选择相应的学历层次,按要求填写审批表、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请。
职业教育学生春季学期在3月10日—5月10日提交申请。
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程序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扶贫办申请补助。
详情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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