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实习第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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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理工大学-林佳乐发布于:2019-07-31 17:43:27
本周是在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实习的第四周,这一周中完成最主要的工作是到看守所讯问*嫌疑人。以下是本周的实习感悟。 由于本案中*嫌疑人被逮捕拘留,所以侦查人员应在看守所内对其进行讯问。侦查人员首先对于*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进行确定,本案中*嫌疑人承认自己的*行为,因此讯问过程也顺利了不少。接下来,侦查人员对本案的*动机以及之前公安部门所做的笔录与*嫌疑人进行核对。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针对于*嫌疑人的性格而顺利地引出嫌疑人讲述更多地*情节,同时也一丝不苟地将事实内容写入讯问笔录。 在进入实践工作中,我更加意识到作为法律职业人一定要细心,法律是一门技术行较强的学科,一定要细心运用,否则将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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