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作为社会毒瘤,对党和国家、对社会、对老百姓有着极大的危害。概括地讲,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三大危害:
- 严重扰乱金融秩序
非法集资以高回报为诱饵,假借各种名目骗取资金,涉及的资金量大,涉及面广,严重冲击正规金融机构合法业务,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 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具有很强的欺骗性、诱惑性,导致涉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其中中老年人占较大比例。由于案件侦办和追赃挽损难度大,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令第247号)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只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政府不能用财政资金替他们买单(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损失自行承担)。集资参与人很可能血本无归。
- 严重影响政治安全
非法集资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非法集资活动往往以“响应国家政策”等名义,行违法*之实,既影响了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又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更增加各地政府维稳压力。部分集资参与人为减少损失,恶意污蔑党和政府,挑唆参与非法集资群众采取违规违法方式维权,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境内外敌对分子借机煽动、攻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对政治安全构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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