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一种艺术形式和文化活动,其媒介是按时组织的声音。一般音乐的定义包括共同元件,例如音调(其支配旋律和和声),节奏(及其相关联的概念节奏,米,和关节),动态(响度和柔软性),和的声波品质音色和纹理(这是有时称为音乐声的“颜色”)。不同样式或类型音乐可能会强调,不强调或忽略其中的某些元素。音乐是用各种各样的乐器和声乐技术演奏的,从唱歌到说唱; 仅存在器乐作品,仅存在声乐作品(例如不带乐器伴奏的歌曲)以及将唱歌和乐器结合在一起的作品。这个词源于希腊语μουσική(mousike;“缪斯艺术”)。 参见音乐术语表。 在最一般的形式中,将音乐描述为一种艺术形式或文化活动的活动包括音乐作品的创作(歌曲,曲调,交响曲等),对音乐的批评,对音乐历史的研究以及音乐的审美考核。古希腊和印度哲学家将音乐定义为水平排列为旋律而垂直排列为和声的音调。诸如“各个领域的和谐”和“这就是音乐在我耳边”之类的俗语指出了这样一种观念,即音*常是有序且听起来很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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