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同年9月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是党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转变问题认识上的一个重要改变,是符合新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和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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