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精神,红色革命精神之一[3],是中国共产党在二万五千里长征中创造的革命精神。红军指战员在长征途中表现出对革命理想和事业无比的忠诚、坚定的信念,表现出不怕牺牲、敢于胜利的无产阶级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表现出顾全大局、严守纪律、亲密团结的高尚品德,创造了伟大的长征精神。集中体现为:坚韧不拔,自强不息,勇往直前。最显著特点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长征精神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表现,是保证我们革命和建设事业走向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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