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玮
徐玮(1903—1928),原名宝兴,化名谢公弢、胡公达,江苏海门人。1919年,受五四运动影响,宣传新思想,传播无神论,被学校开除。随即转去上海求学。1923年,在上海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次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参加了著名的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起义胜利后,被选为上海特别市政府委员。1927年5月,出席共青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团中央委员。八七会议后,受党派遣,到浙江工作,任共青团浙江省委书记。1927年11月初,在杭州被捕。1928年5月3日,在浙江陆军监狱英勇就义,时年25岁。
徐玮烈士给家庭的遗书手迹
给家庭的遗书
我的家庭:在我的血流尚未停止时,得有机会遗书于你们,这是一件差强人意的事。我要告诉你们的有下列几件事:
(一)你们应当看我是社会进化的原动力,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战斗员,而不是一个家庭的子弟,更绝对不是孝顺的子弟。我一生尽力革命,未尝稍懈,对于你们既没有丝毫补助,又缺少经常关系,所以我死后你们不应视我为家庭的一份子而为我悲伤,你们应继续我志而奋斗。
(二)我求学做事颇得友朋资助,债是我个人所借,当不能由你们代偿,我的友朋也不会索偿,请放心。
(三)我并未有异性的结合,请免挂念,未婚妻俞女(即指俞玉琴,当年由徐父包办婚姻)与我概无关系,当听其自由。
(四)我以天下为家,我的遗骸随处可放,由它腐烂,不必运回,也不要花钱在杭营墓,这都是无意义的。
(五)一切诵经拜忏道场祭奠等等无聊举动,为我所坚决反对者,当不宜有,即追悼会发讣文等等亦属无谓,不应举行。
(六)我友周赞明(即徐玮的挚友,当时在海门中法药房工作)与我相知较深,大哥、石弟应与之来往,可以解决许多困难问题。
(七)我现在心平如镜,并不痛苦,人生莫不有死,枪毙死得最痛快,况我死得有意义,请勿念。祝
康健
九如
一九二八年二月九日
九如是徐玮的乳名。整封信读来,没有半声哀叹和绝望的情绪,浸润着的是激越的革命进行曲,袒露着一名共产党人对革命的坚定信念,也写满了一个人对家庭、国家和民族的爱!自古忠孝不能两全。徐玮烈士坦诚自己“不是一个家庭的子弟,更绝对不是孝顺的子弟”,而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战斗员”,还请求家人“继续我志而奋斗”。对于父母而言,也许如他自己所言“不是孝顺的子弟”,但于国家而言,他不但是孝,而且是更大的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