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开除,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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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肇庆学院-郑丽莎发布于:2021-05-21 17:41:00
某厂主管权力大,气量小,平时看不惯一个煮饭阿姨。煮饭阿姨在该厂工作了一年多。一次吃饭时,他把吃剩的饭菜直接扣在餐桌上,并故意语言刁难阿姨,阿姨也顶撞回了他几句。第二天阿姨在厂里刚做完午饭,厂长带着他认识的人过来熟悉工作环境,想让那个人顶替阿姨。第二天晚上,阿姨下班后就被通知被开除,第三天不用来了。 此时阿姨得知消息后,如果她想继续留在厂里工作,应该怎么做才能保住她原来的工作?如果她不想留在那个厂,则面临暂时的失业,又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工资结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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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肇庆学院-高荣梅发布于:2021-05-28 13:33:06
阿姨可以先和厂里协商沟通,协商沟通不成,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阿姨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经济补偿;或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拖欠的,通过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收集可证明与厂里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如上下班打卡,工资单等)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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