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清政府惧外妥协,于清光绪二十五年十月(1899年11月),在法国胁迫下,签订了《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将遂溪、吴川两县属部分陆地、岛屿以及两县间的麻斜海湾(今湛江港湾)划为法国租界,统称“广州湾”,划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范围,设广州湾行政总公使署,受安南总督管辖。从此,广州湾成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域。其范围:南部由原遂溪县属的通明港起向北至新圩沿官路为界至志满,转向东北至赤坎以北、福建村以南分中为界向东出海面,横过调顺岛北边水面至吴川县属的兜离窝登岸,再向东至西炮台河面分中出海,距陆地3海里海面起,向南沿硇洲岛、东海岛外海面直至通明港外3海里海面止;陆地总面积518平方公里。首府初设于麻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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