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1961年6月15日,中央发出《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取消分配上的部分供给制,在公共食堂问题上采取自愿原则,社员口粮分配到户、由社员自由支配等。至此,党中央纠正了用行政命令大办农村公共食堂的做法,较为妥善地解决了困扰农民的吃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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