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到户#
包干到户是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形式。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创造出“包干到户”,揭开了农村经济改革的序幕。
1979年,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保障基层干部和农民因时因地制宜的自主权,发挥其主动性。1980年5月,*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肯定了包产到户,指出它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党中央进一步肯定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在党中央的支持和推动下,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各地逐渐推广开来。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积极性和集体经济的优越性结合起来,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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