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河,自古以来,人们逐水而居。然而,频发的洪水,威胁着两岸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历史资料记载,自公元前185年至清末1911年初的2000余年间,共发生较大洪水214次,平均每10年一次。
1931年、1935年,长江两次暴发大洪水,因灾死亡人数均超过14万人。1954年,长江再发特大洪水,武汉市被围困百日之久,京广铁路100余天无法正常通车。
治水,成为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
“以水闸堰其水,使舟得溯流以行,而又可资其水力……”1918年,孙中山在《实业计划》中,首次提出建设三峡工程的构想。然而,当时国似散沙、战乱频仍,开发三峡、治理长江之梦,被迫搁浅。
新中国成立后,*进一步为三峡工程建设勾画蓝图。1953年,他提出:“为什么不在这个总口子上卡起来,毕其功于一役?”
改革开放后,国力日益增强。1982年,对于是否兴建三峡工程,*拍板:看准了就下决心,不要动摇。
三峡工程涉及技术难题、巨额投资、生态环保等诸多难题,世所罕见。1986年至1989年,国务院组织412位专家,组成了14个专家组,每个专家组都聘请了持有不同意见的专家,展开全面论证。
1990年7月,国务院召开三峡工程论证汇报会,将新编制的《长江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审查。审查工作自当年12月开始,1991年8月结束。
专家组赴现场,针对地质与地震、水文与防洪、发电与电力系统、航运与泥沙、机电设备、工程规模、枢纽建筑物与施工、移民、生态与环境、投资估算等10个专题,展开实地考察。
审查意见的主要结论为:兴建三峡工程的效益是巨大的,特别是对防御长江荆江河段的洪水灾害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我国国力是能够承担的,资金是可以筹措的;无论是从发挥三峡工程巨大的综合效益,还是从投资费用和移民工程的需要来看,早建都比晚建有利。
时至1992年4月,全国人大七届五次会议对关于兴建三峡工程的决议进行表决。赞成票占全部票数的67.1%,超过半数,《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通过。
当时,新华社关于决议表决通过发布的新闻报道记录了这样一幕:
“掌声里,许多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掌声里,人们知道,在共和国年轻的历程里,她的最高权力机关专门对某项建设工程作出决策,这是第一次。它意味着一个中国人做了70年的梦会在不远的将来成为现实……投赞成票的,投反对票的,投弃权票的,包括未按表决器的,都在这神圣的殿堂里表示了自己的意见,他们都有一颗中国心,都是对国家、对民族、对历史负责的。”
关于兴建三峡工程的论证工作,中国工程院院士陆佑楣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回忆,“这个决策过程是非常认真的、慎重的,充分发扬了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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